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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000988 项目名称: 海原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海城法庭维修项目
    分包名称: 海原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海城法庭维修项目 分包类型: 工程类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058390.27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 项目经理: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开标前任意一个月(2024年2月或3月)社保证明);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标的清单(工程类)
    序号 品目名称及编码 标的名称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价 项目概况 施工工期 质量 工程质量标准及详细要求 备注
    1 B08010000-房屋修缮 海原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海城法庭维修项目 海原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海城法庭维修项目 1 3058390.27 本项目为海原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海城法庭维修项目 120日历天 合格 合格及以上等级、详见标准工程施工合同通用及专用条款规定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1.docx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工程类

    (验收方案附件):验收方案 (2).doc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工程类细则类别

    工程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报价 15 投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15。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根据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磋商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报价分满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价格为最终的磋商报价。
    2 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化建议) 7 针对本项目特点提出合理化的技术建议,投标人对项目的总体设计思路和对建设地点的认识与理解: 技术建议具有前瞻性并易于实施,对设计思路及建设地点条件理解深入,对关键问题分析准确,理解到位,具体详实的,得7分; 建议具备较高参考性,设计思路及建设地点条件理解程度好,对关键问题进行分析,具体详细的,得5分; 建议具备一定参考性,设计思路及建设地点条件理解程度较高,对关键问题进行分析的,得3分; 建议不具备参考性,设计思路及建设地点条件理解程度较低,未对关键问题进行分析的,得1分; 未提供此项内容者不得分。
    3 施工组织设计(工作计划与质量管理措施) 9 工作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工作内容、施工方案及计划工作量)与质量管理措施: 工作计划明确、完整,质量管理措施合理可行,目标清晰,阐述完整具体的,得9分; 工作计划明确、完整,质量管理措施合理可施行,目标明确,阐述简略的,得7分; 工作计划较为明确、完整,质量管理措施合理可施行,目标明确,阐述粗略的,得5分; 计划不明确,质量管理措施可行性低,目标模糊的,得3分; 计划内容粗略,无可行性的,得1分; 未提供此项内容者不得分。
    4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和时间安排) 9 投施工进度计划和时间安排: 施工进度安排有序,时间管理安排科学合理,有详细的施工进度及时间规划图的,得9分; 施工进度安排有序,时间管理安排较为合理,有施工进度及时间规划图的,得7分; 施工进度安排有序,时间管理安排较为合理,未提供施工进度及时间规划图的,得5分; 施工进度安排混杂,时间管理混乱且无施工进度规划图的,得3分; 施工进度安排内容粗略、无可行性的,得1分; 未提供此项内容者不得分。
    5 施工组织设计(关键技术问题的对应措施) 9 对招标项目施工的特点及关键技术问题的对应措施: 施工特点理解深入、到位,对关键技术问题具有针对性且应对措施可行的,得9分; 施工特点理解基本到位,对关键技术问题具有应对措施且可施行的,得7分; 施工特点理解程度不高,对关键技术问题针对性较弱且应对措施可行性较低的,得5分; 施工特点理解程度低,对关键技术问题针对性弱且应对措施可行性低的,得3分; 施工特点理解差,对关键技术问题针对性弱且无应对措施的,得1分; 未提供此项内容者不得分。
    6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措施方案) 9 针对本项目提供安全施工措施方案: 方案内容完善、明确,措施合理且可行性高,保证现场实现安全施工的,得9分; 方案内容完整,措施合理且可实行,能够满足项目施工需求的,得7分; 方案内容较完整,可操作性不高,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求的,得5分; 方案内容有欠缺,可操作性低的,得3分; 方案内容严重欠缺,无可操作性的,得1分; 未提供此项内容者不得分。
    7 施工组织设计(紧急情况应急处理措施) 9 针对本项目出现可能的紧急情况应急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 措施详尽具体,合理可行,能够满足项目实施需求的,得9分; 措施基本明确,内容完整,合理可实行,能够满足项目实施需求的,得7分: 措施存在缺失,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得5分; 措施存在严重缺失,可操作性较低,不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需求的,得3分; 措施简单粗略,可操作性差,不能满足项目实施需求的,得1分; 未提供此项内容者不得分。
    8 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 9 供应商关于本项目维修改造工程工作中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论述合理、措施内容表述细致,切实可行,能够切实保障本项目农民工工资的发放,保障措施有效性强的,得9分; 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论述完整,切实可行,能够保障本项目农民工工资的发放,保障措施有效性一般的,得7分; 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论述内容较为细致的、涉及内容全面,具备保障性的,得5分; 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论述不够周全、操作性不强但基本能够执行的,得3分; 提供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论述相关内容但可行性差的,得1分; 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9 售后服务 9 供应商拟定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具体、有详细的服务体系,满足采购人出现相关问题随叫随到的要求,明确售后服务技术人员,故障处理时限、现场服务条件及到位时间满足要求的得9分; 售后服务方案基本详细、有相关的服务体系满足采购人出现相关问题随叫随到的要求,明确售后服务技术人员,故障处理时限、现场服务条件及到位时间基本满足要求的得7分; 有售后服务方案体系、但方案内容不全面,故障处理时限、现场服务条件及到位时间较长的得5分 售后服务体系方案简单粗略,只明确售后服务技术人员,相关服务时限不明确的得3分; 未提供不得分
    10 施工承诺 4 1.供应商提供施工质量、施工工期、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管理承诺书的得1分,其中并有违约经济处罚条款的加1分,未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提供未对农民工工资拖欠有相应承诺的得1分,并有违约经济处罚条款的加1分,未提供不得分。
    11 类似业绩 5 投标供应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一份加 1 分;最多加 5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12 项目团队 6 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中级(含以上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各岗位人员配备符合上述要求得6分,缺一人扣1分)。 注:以上人员需提供开标前任意一个月(2024年2月或3月)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
    合计: 1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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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14: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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